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局發證企業深圳市昇利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泰爾電子有限公司分別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3日向我局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注銷;另深圳市創心宏藝科技有限公司、優爾材料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上述兩家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現已逾期,且在危化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內和事后均未向我局申請延期換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5號)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決定依法注銷深圳市昇利揚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證號:粵深龍華應急經(乙)字[2020]02號)、深圳市斯泰爾電子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證號:粵深龍華應急經(乙)字[2022]01號)、深圳市創心宏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證號:粵深龍華安監經(乙)字[2019]03號)、優爾材料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證號:粵深龍華應急經(乙)字[2019]04號),其中深圳市昇利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泰爾電子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我局申請注銷之日起,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作廢;優爾材料工業(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創心宏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期之日起,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作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