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法及區績效考核的相關要求,現將《龍華區2023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我局的重點事項整改情況予以公開。
自收到相關審計報告以來,我局高度重視,對審計指出問題開展全面排查,深入查擺剖析、舉一反三,扎實推進整改落實,具體情況如下:
一、部分項目預算編制不準確,執行率偏低
一是加強預算測算的準確性,嚴格按照規定編制預算。我局在編制預算前已進一步認真梳理項目情況,并結合前一年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調整,盡可能精準預算的申報。二是加快完善支持措施,加快撥付項目扶持資金。我局2023年預算執行率偏低的3個項目本年度執行率均超95%,均已完成既定支付目標。三是保持對項目執行情況動態監管,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預算額度。因項目上一年度考核、上級支持政策等情況影響預算支出,我局在項目執行期間保持對項目的動態監管,督促項目執行方加快建設進度,盡早完成績效目標,同時根據項目的執行情況預判本年度支出情況,適時對預算額度進行調整,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政策條款設置不科學,資金使用效益不佳
?。ㄒ唬┙M織修訂科技創新政策
我局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企業研發投入獎勵政策進行合并修訂,并綜合應用企業意見座談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專家咨詢論證、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經費測算等方式,確保廣泛吸收相關領域企業、專家意見,制定更科學、合理的政策。2024年9月,《深圳市龍華區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正式印發,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和“企業研發投入激勵”政策合并修訂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獎勵”政策,資助標準為:對上一年度認定通過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上一年度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率、研發投入比例數據分檔次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其中,對于研發投入正增長的企業,分檔次給予額外最高30萬元獎勵。新政策取消普惠性資助條件,提高了資助門檻,對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提出明確的營收增速、研發占比的要求,旨在激發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自身發展的動力。
(二)完善專項資金審核機制
《深圳市龍華區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于2024年9月正式印發,配套文件《深圳市龍華區推動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操作規程》于2024年12月底印發。重新制定的《操作規程》完善了統一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征求意見、現場核查、經營情況核查等環節的審核標準。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若干措施》及《操作規程》《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華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龍華府規〔2021〕10號)《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和項目監督辦法>的通知》(深龍華科創規〔2024〕1號)等政策文件執行,加強對申報資料的審查把關,保障資金撥付的合理性與安全性。
三、產業用房協議條款及管理機制不完善
目前我局正根據《龍華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制定《龍華區科技創新中心(紅山6979)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紅山6979工作方案》”),該方案已參照《龍華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龍華區北站壹號 數字創新中心 匯隆商務中心管理工作方案》,統一入駐單位未通過動態評估的處罰標準。待方案印發后,我局將推動已入駐企業監管協議的重新簽訂工作。
后續我局將根據《龍華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定期在“深圳市產業用地用房供需服務平臺”公開隨機抽查結果。
四、履約監管不到位,入駐企業產業類別與約定不符
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推動個別產業園區變更產業準入類別事宜。2024年7月至12月期間,我局通過線上指導、實地走訪、分管領導帶隊靠前服務、發函提醒等方式多次督促個別產業園區結合實際情況及我區產業導向,推動產業調整與升級、明確產出提升。目前雙方就該地塊產業調整及產出提升等兩方面做最后的確認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按流程發起產業準入調整申請程序,力爭按時限要求完成該地塊產業調整與升級工作,同時加強產業監管力度,督促其切實履行產業監管責任。
五、企業提前退租處理、違約金追繳機制銜接不順
目前已印發的《龍華區創新型產業用房管理辦法》《龍華區北站壹號 數字創新中心 匯隆商務中心管理工作方案》,以及正在擬定的《龍華區科技創新中心(紅山6979)管理工作方案》《龍華區半導體產業園 科技創新中心(觀瀾湖)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中均已對企業退租機制有所規定,為企業退租處理機制提供政策支持。后續我局將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妥善處理企業退租事宜,并加強與企業和租賃合同簽約主體的溝通。針對未追繳違約金,我局已委托律師事務所開展租金追繳工作。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