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審計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2023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審計工作報告。其中關于我局審計問題共3項,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我局高度重視,經認真研究并積極落實整改,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關于部分項目預算編制不準確,執行率偏低的問題。
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強預算執行,落實審計整改任務。嚴格按照規定的定額、標準和范圍,認真執行各項業務開支標準,龍華能源生態園工作經費2024年預算執行率達99.94%。二是做好支付調整,提高審計整改效率。嚴格把關用款單位的實際用款進度,通過調整支付方式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把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關于建設單位對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設計工作缺乏控制,導致項目未能按照招標方案或初步設計確定的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實施的問題。
已完成整改。我局收到審計發現問題后,立即核查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方案,經核查,(民治西段、觀瀾北段)建設項目在完成招標后,根據招標方案和方案設計確定的建設內容對項目整體線路進行開路定點踏勘。環城綠道項目在勘察、施工圖設計階段發現項目連線地形地質復雜,多為無人開挖山林線路,故在初步設計階段結合項目實際場地的踏勘資料調整方案設計,同步優化初步設計及概算。
為規范項目推進流程,確保項目穩定性與落地性,節約政府投資,今后我局在項目開展過程中關于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的調整將嚴格遵照我局印發的《深圳市龍華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執行,嚴格按照概算批復內容完善施工圖紙,深化預算清單,加強設計階段造價控制,遵循概算控制預算原則。審計期間,我局完善的東環二路綜合整治工程已嚴格按照概算批復內容完善施工圖,確保施工圖設計按照招標方案或初步設計確定的建設規模和建設標準實施,避免造成投資失控風險。
三、關于個別項目完成后還未完成變更審批程序的問題
已完成整改。我局收到審計發現問題后,立即梳理觀瀾北段項目未完成審批流程的11項工程設計變更情況并約談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要求總承包單位限期遞交工程變更資料,目前根據《深圳市龍華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辦法》、《深圳市龍華區市政園林服務中心景觀園林項目第三類工程變更管理工作細則》規定,觀瀾北段項目11份工程設計變更已完成審批。
為規范項目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嚴格按要求加強設計變更管理和監督,及時完成變更審批工作,避免結算風險,今后我局將按照《深圳市龍華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辦法》規定,嚴格遵照先審批后實施的總體原則,及時完成變更審批工作。
深圳市龍華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