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深圳市龍華區2022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情況審計報告》(深龍華審報[2023]13號)以來,我局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審計建議積極開展整改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關于個別制度條款執行不到位事宜
審計指出該問題后,我局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3月發函將此前已簽訂臨時用地合同的臨時用地資料書面函告土地儲備部門,同時制定了臨時用地批后監管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明確了在簽訂臨時用地使用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發送出庫通知。綜上,此問題已完成整改。
二、關于個別臨時用地監管有待加強事宜
審計指出該問題后,我局已于2022年9月發函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和民治街道辦要求其進行依法查處,目前民治街道辦已完成該臨時用地的查處清拆并按程序辦理移交入庫手續,此問題已完成整改。
三、關于臨時用地未按規定核發到期收回通知事宜
審計指出該問題后,我局立行立改,此后均已按規定在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屆滿前2個月核發到期收回通知書,后續我局將繼續嚴格按照《深圳市臨時用地管理辦法》(深規劃資源規[2019]6號)第二十六條規定,提前梳理到期臨時用地情況,確保在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屆滿前2個月核發到期收回通知書。綜上,此問題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