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深圳市龍華區2022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深龍華審〔2023〕8號)》中第五大點(五)其他方面:部分單位罰沒相關管理制度不健全中提到“觀瀾街道辦等2個單位建立的罰沒相關制度內容不夠完整,僅對移交及保管等作出規定,未包含罰沒(暫扣)物品的清倉處置規定”,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2023年5月8日執法隊收到區審計局發來的審計取證單(69號)中提到“觀瀾街道辦事處制定了《觀瀾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扣車扣物場管理規定》《觀瀾執法隊行政執法罰沒收繳物品處理管理辦法》,上述制度中僅對罰沒(暫扣)物資的移交及保管做出了規定,未包含有關罰沒(暫扣)物品處置相關的規定,罰沒制度不夠完善”,我單位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人落實整改,制定《觀瀾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罰沒物資處置、移交、管理審批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罰沒(暫扣)物品處置相關的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對區審計局的審計取證單進行了反饋和資料報送。我單位加緊加快落實該規定印發工作,根據街道發文要求,該規定已于6月14日印發,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街道將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構建全面覆蓋、職責清晰、運轉高效、問責有力的整改長效機制,把審計成果轉化為推動政府工作的實際成效。認真貫徹落實龍華區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若干措施工作要求,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擴大整改成效。
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街道辦事處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