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在龍華區第二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
區人大常委會:
受區政府委托,現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龍華區2020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及人大審議意見落實情況
區政府高度重視人大審議意見落實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在區政府常務會議上專題通報人大審議意見。區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組織召開區委審計委員會會議2次、全區審計整改工作會議2次,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區審計局持續做好跟蹤監督指導,協同區督查室將審計問題整改納入督查范圍。各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區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切實推進人大審議意見落實。具體情況如下:
(一)落實項目建設主體責任,提升跟蹤監督工作成效
區建筑工務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修改完善代建合同模板,增設監管措施及處理處罰條款,加強對代建、監理等單位的監督管理。二是對建設項目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定期組織參建單位召開會議,協調推進民生項目建設工作。區人大財經工委和審計局對綜合醫院、工業西路項目聯合跟蹤監督發現的問題均已完成整改。
(二)加大審計和整改力度,增強審計監督效果
區審計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堅持落實審計監督全覆蓋,聚焦疫情防控、產業扶持、城中村綜合治理等重點民生領域,運用大數據審計技術拓展審計廣度、深度。二是對審計查出問題實行清單式管理,建立“動態跟蹤、定期通報、實時預警”的整改監督跟蹤機制;定期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對整改真實性、效果持續性進行專項檢查,切實提高整改工作質量。
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成效
(一)2020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2020年度本級工作報告涉及31個整改事項,截至2022年4月初,均已整改,整改完成率100%。涉及整改金額1,272.42萬元、修訂完善規章制度9項,24家單位按規定對整改情況進行了公告。
1.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決算草案(批復前)內容不完整問題。區財政局按要求補充相關內容,報告已經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2)關于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及時下達問題。區財政局及時對接單位做好申報工作,做到財政系統下達指標與OA系統辦件同步進行,提高審批效率。
(3)關于部分專項資金年初預算編制不準確問題。區工信局等3家單位提前了解補貼政策動向,摸排測算資金需求,提高預算編制準確性。
(4)關于政府債券資金購買的醫療設備使用效率不高問題。婦幼保健院實驗室及相關設備現已投入使用,醫院通過加大新技術宣傳力度、拓展臨床業務等方式提高設備使用效率。
2.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問題1-2)關于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偏低、部分單位預算執行不規范問題。區住建局等4家單位加強項目監管和控制,提高預算執行率。區建筑工務署等4家單位完善制度,強化管理,提高預算執行質量。
(3)關于采購制度執行不規范問題。區建筑工務署已在網站公示補錄服務單位,并加強培訓管理。區工信局強化企業資質核查管理,防范采購風險。
(問題4-5)關于合同關鍵要素不完整、履約監督不到位問題。區衛健局、建筑工務署等5家單位補充完善合同關鍵要素,增加量化考核指標。龍華街道辦等6家單位按要求更換服務人員。區水務局對服務供應商進行處罰,并延長服務期。
(6)關于結算審核不嚴格問題。區衛健局等3家單位追回14.29萬元并上繳國庫。區精衛中心、潤城社區完善制度,加強考勤管理。
(問題7-8)關于租入物業管理缺乏內部控制約束、流程不規范問題。區人民醫院等4家單位修訂完善物業租賃制度,規范物業租賃行為。大浪街道辦等4家單位強化內部控制管理,嚴格履行租賃審批流程。觀湖街道辦委托專業機構核驗裝修改造費用,強化費用審核監管。
(9)關于未按要求開展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定級工作問題。區水務局等4家單位均已完成信息系統定級工作。
(10)關于項目建設長期停滯未發揮作用問題。區水務局根據項目實際建設情況開展結決算工作,追回多付款項212.70萬元,并完成固定資產登記工作。
(11)關于部分在用項目使用效率不高問題。區文體局、民政局已優化系統并投入使用。
3.重大政策措施跟蹤落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申報時點未及時調整,影響政策落地問題。區人力資源局已調整指引申請時間,并加大對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
(問題2-4)關于政策修訂滯后、條款不清晰、政策未能切實執行問題。區重點區域建設推進中心已完成新版政策修訂,提請區政府印發《關于支持大浪時尚小鎮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細化補貼標準。
(5)關于補貼項目辦理時間過長,影響政策兌現效率問題。區工信局已印發制度及配套操作規程,優化審批流程。
(6)關于資金發放審核不夠嚴格,多計資助56.50萬元問題。區工信局已追回資金并上繳國庫,同時完善制度,強化項目資料審核和交叉復審力度。
(7)關于未及時開展查驗評價,政策跟蹤管理不到位問題。區工信局對38家獲助企業進行核查,并追回已搬離企業資助款201萬元,同時定期開展核查工作,實時掌握企業外遷動態。
4.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非經營性國有儲備土地未設立標識問題。各街道辦均已按要求設立標識。
(2)關于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筑有關制度未及時更新問題。根據上級最新通知要求,臨時用地審批等職權調整,相關事項管理參照市級有關制度執行。
(3)關于臨時用地批后監管不到位問題。4個非法占用土地項目已拆除,1個項目已立案罰款7.09萬元并重新簽訂臨時用地合同。51宗到期臨時用地項目,各街道辦已采取清理收回、辦理延期手續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理。
(4)關于超期發放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問題。規自龍華管理局每月對已簽合同用地開展巡查,并建立閑置預警臺賬,按開發建設情況分類管理。
5.公共投資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1)關于違規讓投標人提前獲取項目信息問題。區住建局向龍華交通局下發行政處罰決定等文書,龍華交通局按調查結果完成整改并繳清罰金。
(2)關于對中介機構報告審核不嚴格問題。區建筑工務署約談責任單位,增設服務合同處罰條款,并建立內部三級質量把控體系。
(3)關于建設單位對總承包單位分包管理不到位問題。區城管局對總承包單位發出處罰通知書,并在項目尾款中扣減服務費用。
(4)關于超進度支付工程款問題。區城管局追回多付建安工程款169萬元、收回利息1.12萬元,并對監理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5)關于代建合同條款不符合實際問題。區建筑工務署已與代建單位簽訂補充協議并調整代建管理費。
(二)以前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問題。前期區財政局已盤活使用2年以上的其他應付款21,882.69萬元、清理資金73,394.71萬元,剩余墊付市投區建暫付款80萬元于4月28日完成賬務處理。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意見
下一步,區政府將切實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有關審計整改工作意見精神,研究制定我區關于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的若干措施。區審計局將進一步深化人大、紀檢、審計等監督力量貫通,形成審計整改監督合力,同時配合制定審計整改追責問責管理辦法。各相關單位將繼續壓實整改主體責任,聚焦政策落實薄弱環節,加強源頭治理,推動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