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單位制作和公開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單位保存的政務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單位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務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將根據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龍華政府在線”(網址:http://www.yongtulingjun.cn)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本機關的政府信息:
(一)機構領導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
(二)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與本機關職能和業務相關的政策法規。
(三)規劃計劃
主要包括:年度專項工作規劃計劃。
(四)資金信息
主要包括:本機關財政預算、決算信息等。
(五)信息公開工作
主要包括:本機信息公開指南及年度報告。
(六)政務服務
主要包括:本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審批業務情況等。
(七)行政執法公示
主要包括:本機關歸口管理單位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開情況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人事任免事項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 公開形式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主要采用網站公開的形式予以公開,網址為龍華政府在線:http://www.yongtulingjun.cn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龍華新聞》《深圳特區報》等新聞媒體、板報等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
● 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政府信息時,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本行政機關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作其他處理。
●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網址:https://ysqgk.gd.gov.cn/755044/index)或本網頁下方附件1下載電子版。
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的提示。
1. 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現場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郵寄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單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子郵箱、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采用書面形式卻有困難的,可以到現場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 本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新系統在線提交,網址為https://ysqgk.gd.gov.cn/755044/index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注冊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時,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填報要求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可以根據需要通過電話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詳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圖》。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本機關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作其他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沿河路1號
辦公時間:9:00-12:00 ,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55-88188212
傳真號碼:0755-23338111
通信地址:深圳市龍華區觀湖街道沿河路1號
郵政編碼:518110
電子郵箱:mishuerke@szlhq.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做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188212;傳真:0755-23338111;電子郵箱:mishuerke@szlhq.gov.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向本機關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